乾县在黄帝时称好峙,为祭天之所.夏朝时为雍州之域,商时为岐周之地,春秋战国时属秦。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始置好峙县。秦始皇统一六国,建都咸阳,好峙属京畿辅地.北魏时改好峙为漠西县,隋改为上宜县,唐又置好峙.唐睿宗文明元年(684),唐高宗取葬县北之梁山,谓“乾陵”,遂更县名为“奉天”,以奉祀乾陵。唐德宗建中四年(183)因朱濉之乱,德9宗避难奉天,叛平,于兴元元年(784)升奉天为赤县,由京都直辖。唐昭宗乾宁二年(895)以奉天县置乾州。尔后屡有更迭,到民国2年(1913)改乾州为乾县.2006年,乾县辖12个镇、8个乡:城关镇、薛录镇、梁村镇、临平镇、姜村镇、王村镇、马连镇、阳峪镇、峰阳镇、注泔镇、灵源镇、阳洪镇、大墙乡、周城乡、大杨乡、新阳乡、漠西乡、梁山乡、石牛乡、关头乡。
乾县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